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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民鑫西安公司人去樓空后,在西安幾十名小餐飲戶的不懈努力之下,6月17日晚,西安警方終于受理登記了他們的訴求。同時,有餐飲戶已經向轄區法院提起訴訟。
拿到了報警回執 餐飲戶們仍惴惴不安
6月19日晚9時許,堅持在派出所門口苦守7個多小時后,公安高新分局丈八路派出所給這些餐飲戶一份報警回執。回執中說,6月16日14時許,多名群眾來所報警稱在"匯民鑫"平臺購買食用油一直未能發貨,懷疑平臺運營方"重慶匯民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違法犯罪,接到群眾報案后,民警向群眾了解情況得知公司所在地為重慶市江北區,所在地公安機關已對該公司及平臺進行調查、經向重慶江北區經偵大隊了解,重慶公安機關稱經公安機關偵查暫未發現該公司涉嫌違法犯罪,后民警協助撥打重慶江北區市場監管電話,市場監管部門稱目前正在核實情況,已由當地政府多部門聯合對該公司及平臺進行調查處置并建議群眾法院訴訟進行資產保全。現對來所報警群眾進行登記,后續進一步與重慶警方對接核實情況。
雖然拿到了這份報警回執,但餐飲戶們仍然無法安心。因為據重慶警方所說,暫未發現該公司涉嫌違法犯罪。“騙了我們這么多人的血汗錢,匯總起來金額巨大,為什么不是違法行為?”他們表示不解。
有人向藍田縣法院起訴 要求退還購貨款16932元
“我已經向所在地藍田縣法院提出了訴訟,并在網上辦理了繳費手續。”6月17日上午,家住西安市藍田縣的賀女士告訴華商報記者,此前也多次去過匯民鑫西安公司辦公所在的丈八一路旺都國際,一直在遭遇公司推諉,曾報警求助過,撥打過12315、12345都無果,萬般無奈之下,向藍田縣法院提出訴訟,起訴重慶匯民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被列為第二被告。
訴狀稱,原告經人介紹向被告購買大豆食用油,4月16日原告在藍田縣玉山鎮分兩次向被告匯款16932元,被告告知原告匯款下單后20天內發貨,到期后被告未按時發貨,原告便要求退款,被告告知原告需要等待30天后才能辦理,原告等待30天后被告未退款,原告找到被告重慶匯民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當面要求退款,被告說公司賬戶無錢,需要等待,且無期限,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起訴訟,請求藍田縣法院判令被告退還原告購貨款16932元,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該平臺必須有邀請碼才能買貨 老板稱運作“現金流”
華商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匯民鑫平臺并不是面向所有人群,必須有推銷員的邀請碼才能進入。此事目前涉及的均是西安市區及郊縣的小餐飲戶,他們都遇到了平臺推銷員上門推銷,基本購買的都是元寶牌餐飲專用大豆油,油是品牌油質量有保證,且一桶21升的價格比他們平常在市場上購買便宜幾十元,小餐飲戶們自然青睞。起初還會小心一些,先從最低的3桶6桶起步,嘗到便宜后互相推薦,甚至合伙幾百桶購買,因此在平臺“翻臉”,不發貨也不退貨后損失慘重。
匯民鑫平臺自稱“油品生鮮一站采購”,但記者遇到的小餐飲戶購買的均是元寶牌大豆油,可能是大家認為性價比最高的產品。華商報記者在淘寶上搜索,元寶牌大豆油20升售價在200多元以上,且額外支付運費較高,而匯民鑫平臺買100桶單價160多元,價格確實有吸引力,因此餐飲戶們大量購入。
此前據匯民鑫業務員說,公司經營的期貨,因此到貨速度慢,起初承諾的20天左右。匯民鑫西安分公司負責人告訴華商報記者,按公司實際控股人王總所說,公司經營的是“現金流”,先把貨大量預售出去,這樣就手握資本,再和廠家談優惠價格。員工們也覺得這個市場不錯,所以大家才在被欠工資的情況下還堅守崗位。不料現在控股人突然失聯,員工們也是受害者,懷疑控股人挪用了公款,也已向重慶警方反映。
目前警方仍認為屬于經濟糾紛
律師建議盡快起訴
針對此事,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根據警方報警回執,重慶當地政府多部門建議群眾向法院訴訟進行資產保全。實則建議群眾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目前該案警方依舊認為該案不是刑事詐騙,而是經濟糾紛。
趙良善介紹,資產保全實際上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財產保全,是指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為保證將來的判決能得以實現,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對當事人爭議的有關財物采取臨時性強制措施的制度。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2條、第93條的規定,財產保全分為訴訟中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
趙良善提醒,既然目前警方不予立案,趁目前平臺運營方(重慶匯民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還在經營、有經濟收入,群眾不妨盡早地起訴。為防止平臺運營方轉移財產,在起訴的同時,可申請法院采取訴訟中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先由法院查封、凍結平臺運營方的財產,從而保障判決的執行,以便盡早追回群眾的貨款及損失。